勘误:致死>至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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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@ -34,7 +34,7 @@ Peter Norvig 写这篇文章(2001)的几年后,2008 年 11 月,Malcolm 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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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这项技能并不是一定要学好到一定程度才可以使用的。甚至,从一开始就可以,也应该直接使用。但我们并没有。对很多中国学生来讲,其实学了这么多年英语,倒也不是从来都没用过,只不过,用在一个比较荒谬、离语言的真正应用八杆子打不着的一样东西上 —— 考试。原本世上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任何一个真正 “公平、合理、准确” 的考试,所有的考试都有一定程度的荒谬成分存在。而国内的英语考试更是如此 —— 这事实几近于公理,谁都知道,乃至于无需进一步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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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语言习得与母语习得有很大的不同。母语习得过程中,我们是先会 “听”,之后才会 “说”,听说都已经很熟练了才开始 “读”,而 “写” 是最后习得的。由于 “写” 本质上最需要思考能力(另外一个更加难以学会使用的东西),所以事实上,很多人(比例可能高得惊人)致死都没有真正学会 “写” ——他们顶多 “识字” 而已。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,不仅这种自然的顺序被打乱了,对很多人来讲,听说读写哪一个都从来没有真正习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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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语言习得与母语习得有很大的不同。母语习得过程中,我们是先会 “听”,之后才会 “说”,听说都已经很熟练了才开始 “读”,而 “写” 是最后习得的。由于 “写” 本质上最需要思考能力(另外一个更加难以学会使用的东西),所以事实上,很多人(比例可能高得惊人)至死都没有真正学会 “写” ——他们顶多 “识字” 而已。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,不仅这种自然的顺序被打乱了,对很多人来讲,听说读写哪一个都从来没有真正习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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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第二语言来讲,大多数人会很自然地先会 “读”,再会 “听”,之后很难会 “说”。至于 “写”,母语的都没弄明白呢,第二语言就不用提了。但是,事实上, “读” 已经是语言作为一种工具最为重要的功能了(关于过分强调口语的重要性,嘲笑 “哑巴英语” 的做法究竟为什么多少有些荒谬,我会写另外一篇文章),在第二语言是,“识字” 本身已经足够,“能言善辩” 当然很好,不过也算 “锦上添花” —— 就算没有花,也已经相当锦绣了。我们常说,大量的机会本质上都来自于信息不对称 —— “你知道的我不知道,所以我只好付费给你换取信息。” 那么,如果用英文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的话,是不是已经格外划算了呢?(还记得之前说过的 “其实连哑巴英语都并不那么坏” 么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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